学校征求意见要求老师实名制投票,你没有听错就是实名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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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征求意见要求老师实名制投票?对,你没有听错,就是实名制投票,而且是关于教师与学校之间利益的实名制投票。12月3日,黑龙江绥化市,兰西县第四中学就该校的学生课后服务费的发放办法召开了一场征求意见会。

  而出乎意料的是,相比于以往,这次该校领导竟然让与会教师对分配方案进行实名制投票,这也引起了在场的教师强烈的不满。

  一位女教师情绪特别激动,当场质问该校校长,为什么要实名制投票?同意你们的方案给奖励吗?不同意你们又要怎么样呢?

  该校校长回应说:这是初步意见,实名制投票就是希望精准一点。

  但是这名老师对校长的说辞并不买账,于是一场关于是与非的辩论就此展开。

  从曝出的现场视频中不难看出,校方与老师争论的实质问题就是利益如何分配。

  老师觉得:关于学生的课后服务费还是应该按照之前的分配方式,这笔钱由老师自己掌握,按科任老师、班主任、学校,6:3:1的比例进行分配。比如一百块,科任老师拿60元,班主任拿30元,剩下的10元交给学校。

  而校方觉得应该对学生课后服务费分配制度进行改革,这笔钱应该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根据新的分配规则,由学校统一发放。

  其实这场辩论,也可以算是一场学校与老师的利益分配的博弈。

  只是没想到,博弈归博弈,学校竟然让教师们就新的分配方案以实名制的方式进行投票,校方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难免让人产生无限遐想。

  正如这名老师说的那样,既然是公开征求意见,那么实名制的意义又在哪里呢?不实名制的投票,难道学校就看不出教师们的意见了吗?

  我认为,这种实名制投票的方式,还不如让教师们直接举手表决,也许这种方式得到的效果比实名制投票得到的效果更能令学校满意。

  这种实名制投票的方式,是不是有种学校强制老师们赞同学校关于学生服务费的分配方案呢?那这算不算是一种变相绑架行为!

  的确,而且正如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所说的那样,是否可以实名制投票的方式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人家学校内部的事。

  但是这种涉及到各方利益的问题,本来之前就已经存在分配方案,并且该分配方案能顺利实施了很多年,现在校方突然想要更改原来的分配方案,是不是更应该尊重一下原有的既得利益者的意见呢?

  校方的做法就好比,有一块蛋糕,怎么切这块蛋糕大家本来早就商量好了,突然来了一个人说你们之前的切蛋糕的方案不行,我来重新给你们切。

  这是何道理呢?校方的做法是不是有点过于霸道。

  由此可知,该校采用实名制投票方式,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是一种工作态度的蛮横,也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表现。希望该校经过此次事件,能够吸取教训,摆正工作态度,灵活处理问题,把学生利益和教职工利益放在首位,多一点博爱,少一点私心,千万不要忘了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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