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逃婚少女已解除无效婚约 承诺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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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彝族16岁少女逃婚自救,经多部门协调,终于解除了无效婚约。

  涉事女孩小苦在2022年与本县男子阿某相亲,同年12月30日与其订婚,男方向女方家交了26万元彩礼钱。在2023年1月21日,小苦与阿某一同游玩期间,发生口角,小苦独自一人离开,但没过几日,阿某带着3名亲戚找到了小苦,并将其带回,在2023年2月14日,小苦在高速服务区报警。

  最终在情况核实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移风易俗问题处置组、追责问责组等部门的联合协作下,对双方的父母进行了训诫教育,双方父母也认识到了未成年人婚约的危害性,当即签订调解协议,解除了无效婚约,并承诺退还彩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所以小苦和阿某的订婚属于无效婚约,阿某不得以任何缘由胁迫小苦,同时,小苦的父母需要归还阿某家的彩礼。

  任何时候,婚姻都是自由的,父母只是参考,决定婚姻的还是男女双方的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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