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拿女同学照片拼接不雅照被抓,网友表示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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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损了!广东东莞,一女子发文怒斥:男子陈某宁用她的生活照拼接不雅照片和视频,在多个群聊中传播,被54万人观看。陈某宁同时还散布她的姓名等个人隐私,致使她名誉受损不说,还遭受许多陌生男性的骚扰。目前,陈某宁已被刑拘,公司也已将其开除。

  在文中女子写到,她与陈某宁是高中同学,陈某宁曾追求过她,且有越界行为,被她拒绝。

  陈某宁追求女神不成,就以男朋友的身份散布她的隐私和拼接的不雅照片和视频,陈某宁自以为伪装的很好,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蓄意报复,结果只会自食其果。目前,陈某宁以涉嫌侮辱他人被刑事拘留。

  何为侮辱罪?侮辱罪是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侮辱、或手段恶劣、亦或者造成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具体到本案,陈某宁将女子的生活照拼接成不雅照片及视频,并配上污秽不堪的文字在多个群聊中传播,严重侵害女子的人格名誉,手段恶劣,属于情节严重,依法构成侮辱罪。

  但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侮辱罪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告诉法院才会受理。

  只有当侮辱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之一存在时,才属于公诉案件。

  陈某宁散布配有侮辱文字的不雅照片,被54万人观看,后导致女子被多名陌生男性骚扰,依法应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警方受理女子的报案,也说明警方认为陈某宁的侮辱行为已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才按公诉案件予以立案侦查。

  陈某宁如此疯狂的行为,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会被公司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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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男子拿女同学照片拼接不雅照被抓,网友表示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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